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考评制度
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促进学生党员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提高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核办法
1、学生党员考核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全面的原则进行。
2、根据党章和大学生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学生党员的政治素质、业务学习、行为规范和群众基础等方面,确定学生党员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10个项目,每项目各为10分,总分为100分。
3、学生党员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应自觉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并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4、系院党委指导下,院学生党员服务站对每位学生党员的表现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分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评议四个层次进行。考核应对各项目给出具体分数,得分在6分以下的,给项目为不合格。
二、考核对象
全院09级、10级、11级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三、考核内容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经常社会主义方向,提高理论修养,增强自身党性。党员应自觉参加学校组织的党课培训、政治学习和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负责该活动的党站负责人请假并获得批准。党员服务站对每次党课、政治学习和组织活动进行考勤。对未经批准、无故缺席者,此项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2、刻苦学习义务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并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搞好学习,积极营造本宿舍、本班级的良好学习风气。学生党员的学习成绩应达到本专业中等以上水平,本年度必修课程出现不及格或者年度综合测试总分在班级倒数20%的,此项考核成绩为不及格。若学生党员由于难以预料的非本人主观原因造成学习成绩下降,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对待。
3、组织观念强,服从党组织的各项安排,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参加各项组织活动,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和履行党员的义务,按时交纳党费。
4、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能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国家、学校、班级的关系。学生党员应关心集体,带头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经常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此项考核成绩为不及格。
5、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主动地作好群众工作;从学习、生活、思想等各方面热情帮助其他同学;主动做好党支部、党站所交给的各项工作。
6、工作主动,责任心强,富有创新精神,;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提高工作水平,具备独立承担工作的能力。学生党员在承担各项学生工作中,因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等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该项考核成绩为不及格。
7、在校内外活动中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在校园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努力营造“讲政治、讲文明、讲学习、讲卫生”的宿舍氛围。党员所在寝室在各项检查中成绩出现“差”的,该党员此项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8、加强法制观念,纪律性强,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纪,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和违纪违法违纪现象做斗争。事发当时在现场而置之不理或是隐瞒不报的,该党员此项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9、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党组织反馈群众中的热点问题及各种思想状况,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10、严与律己,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党员形象,综合表现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由院学生党员服务站监察部负责各项考核工作;学院党委及党站执行团负责监督考评。
2、学生党员对照考核制度10条具体目标的要求,对每个考核项目要给出具体的自评说明。
3、院党委、院团委书记及辅导员给予考评打分。
4、在普通同学中采取座谈会、调查表等形式对学生党员综合表现征求意见,对考核表格中的项目打分。
5、对党员自评、互评、支部评定和群众评议的分数进行汇总,得出该党员的最后内得分。
6、学院党委及党站执行团对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审议。
四、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85(含85)分以上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学生党员的考评结果公布、存档,作为党员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优秀的党员给予公开表彰。
3、对在党员考核中成绩为不合格的的正式党员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考核不合格的预备党员,视情况延期转正;对于成绩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延期发展预备党员。
五、考核时间
学生党员的考核工作在每年的五月底进行,六月上旬公布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