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会签到制度

发布时间: 2011-11-25 浏览次数: 1326

团委学生会签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会签到制度,规范学生干部作风,有利于学生会的自我监督,提高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约束意识,增强和塑造学生干部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创造学生会学生干部间了解沟通的机会,并为学生会文件的下发、通知以及材料收集整理提供有利条件。

第三条  本制度由学生会办公室综合部负责执行。

第二章  学生干部签到

第一条  学生会签到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16:20---18:00,学生会副部长级及以上、班委学生干部在该时间段内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不得迟到或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学生会学生干部须提前向其中心主席说明不能签到的原因,由中心主席安排本部门其他学生干部签到。班级干部需向办公室主任说明原因,让本班其他班委代签。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到达学生会办公室签到时须及时询问当日值班人员和自己所在中心负责人由何工作布置,做好工作情况的记录和反映工作。如有材料上交则将材料交于综合部值班人员。

第三条  班委干部到达学生会办公室签到须及时询问当日值班人员和本年级辅导员有何工作布置,做好工作情况的记录和反馈工作,切实落实班内的通知工作。如有材料上交则交于当日值班人员。

第三章  签到管理

第一条  签到由综合部统一管理,每月对签到情况进行汇总予以学生会内部公示。

第二条  学生会签到表由综合部部长保存,签到结束后由值班人员锁存,签到表不得更改,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按照学生会相关条例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罚。

第三条  签到情况将作为学生会中心部门、班级以及学生干部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综合部需及时做好签到统计工作。

第四条  没能及时落实团委学生会下达任务的学生干部按照《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第五条  签到人员一学期内凡是无故缺勤(无故请人代签或替其他学生干部签到)、请假等情况,按照《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第六条  签到人员须严格履行《办公室用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办公、活动场所管理制度》。不得挪用办公室物品,未经值班人员许可不得将物品放置办公室。

第七条  学生会任何人员有义务保持办公室的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