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通知)
校研字〔2017〕16号
关于对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
进行考核和成绩评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关于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的考核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组织2014级博士研究生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考核表》,并交导师审核并评定成绩,最后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2、各学院统计汇总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成绩,并填入《江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活动成绩汇总表》和《江西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成绩汇总表》(EXCEL格式)。
3、各学院在3月20日前将成绩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将把成绩导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附件:学术型研究生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的要求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附件:学术型研究生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的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要求
实践 环节 | 学术活动 | 在读期间,硕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5场学术讲座;公开主讲不少于2次学术报告。 | 1学分 | 各学位点根据学科自身特点合理安排学术活动的时间和形式 | 由导师进行考核 |
实践活动 | 硕士生须参加教学实践、科研实践或社会实践等活动。 | 1学分 | 各学科专业应在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研究生参与实践的内容、形式和时间 | 由导师进行考核 |
博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要求
学术 活动 | 在读期间,博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10场学术讲座;公开主讲不少于4次学术报告。 | 2学分 | 各学位点根据学科自身特点合理安排学术活动的时间和形式 | 由导师进行考核 |
主题词:研究生培养 学术活动 实践活动 考核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