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入党积极分子的质量,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现将有关2016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的总结工作和2017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的总结工作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要抓紧做好2016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总结。登记核对培训班学员结业考试成绩,统一办理《党校学员考核表》、结业证,开展“优秀学员”、“优秀班干”评选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写好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并将有关材料汇总成册报党校,以利于全校统一表彰工作的开展。
二、2017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的计划工作
1、按规定步骤和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备案表一式三份,组织部、党校和本单位各一份)。
2、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准备工作。培训计划须经学院党委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审定,并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印章于3月24日前报送至党校尹可雨同志处(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党校将根据各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计划情况,统筹安排全校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
附件:党校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学员”“优秀班干”评选要求
党委组织部 党校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