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疫情影响,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过学信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以网络远程形式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学院特制定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组织机构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明文、刘钟吉
副组长:杨庆红
成 员:李云清、马勇、周琪云、叶继华、石海鹤、江爱文、乐兵
职 责:把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政策,组织复试工作,审核、确认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王明文 纪检委员:刘钟吉
副组长:杨庆红
成 员:所有学科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乐兵、王冬庆
记录员:余彤仑、罗文兵、王仕民、李斌、王晓庆、王岚、胡珍新、章昱
职 责:负责复试的准备、软硬件调试以及面试考核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术型):招生计划为19人,执行国家线、按1:1入围复试;
软件工程专业(学术型):招生计划为11人,执行国家线、按1:1入围复试;
电子信息专业(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为78人,执行国家线、按照1:1.15入围复试。
三、考生考前准备
1、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所有考生在网上进行远程复试,考生需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考试需要双机位模式,复试前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外放音箱。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5)远程复试平台为学信网,钉钉软件为备用平台,考生需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
2、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明材料(非应届本科生需准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准备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考生的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2)如有科研、获奖、推荐信及其他附件材料原件也可一并准备好。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复试提交有关材料
请复试考生提前登录学信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在“复试材料上传”功能中上传材料(材料文件后缀可以是jpg、pdf和zip),必须上传的材料包括: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和《诚信复试承诺书》;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自选上传的材料包括:①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②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③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④专家推荐信或其他材料。
四、复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复试内容:包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测试。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总分为3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英语听力以及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测试方式:现场抽题后根据题目要求进行相关主题的阐述,并围绕主题回答老师提问或和老师进行英文对话交流等。
2)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总分为12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创新意识与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综合测试方式:考生从题签中抽取两道试题进行作答,并回答复试组老师的提问。
2、复试的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0年5月12日下午13:30—18:30
复试地点:
1)导师组复试所在地点:计算机技术系(4-4227)、计算机科学系(4-4225)、三楼机房A教室;三楼机房B教室、三楼机房C教室、三楼机房D教室、三楼机房E教室、三楼机房F教室。
2)考生按照抽签顺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五、录取
1、总成绩核算方式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与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
2、总成绩排名方式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复试综合测试成绩。
3、其他要求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2)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不予录取。
六、有关规定
(一)复试要求
1、每个复试小组由组长、组员和管理员六位老师组成,组长、组员负责外语听力、口语考核和综合测试,管理员负责召集考生和记录考生对问题的回答;
2、复试试题由导师组提前准备好题签,并交给研究生秘书汇总;
3、复试成绩评定:复试小组对每个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分别进行评定;
4、复试教师注意事项:(1)在考生回答复试问题时,教师对考生不能进行任何提示及表明态度;(2)教师在评定考生的复试成绩时,不能同其他教师进行商量,不参看其他教师所评定的复试成绩。
(二)其他规定
1、复试总成绩和总成绩的统计均由研究生秘书负责;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均不得在统计出复试总成绩并在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前向任何人员公布或传播;
2、复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在复试工作结束后传播复试过程和情况;
3、总成绩及排名在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才能对外公布。
(三)拟录取规则
1、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有下列情况的考生不得录取:
(1)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不真实者;
(2)经查实在初试中有舞弊行为者;
(3)在本次复试中有舞弊行为者;
(4)根据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可录取者。
(四)申诉渠道
学院纪检委员电话:0791—88120857
江西师范大学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2020-4-29